起重量一般為 0.3~80噸,起升高度為3~30米。由電動機、傳動機構和卷筒或鏈輪組成,分為鋼絲繩電動葫蘆和環鏈電動葫蘆兩種。其中環鏈電動葫蘆分為進口和國產兩種;鋼絲繩電動葫蘆分單速提升、雙速提升;微型電動葫蘆、卷揚機、多功能提升機。
減速器、起升電機、運行電機、斷火器、電纜滑線、卷筒裝置、吊鉤裝置、聯軸器、軟纜電流引入器等集動力與制動力于一體。
起重量:0.25t-80t
起升高度:3m-30m
工作級別:M3,M4
運行速度:20(30)m/min
起升速度:8m/min
安裝使用
電動葫蘆一般安裝在單梁起重機,橋式起重機,門式起重機,懸掛起重機上。稍加改造,還可以作卷揚機用。因此,它是提高勞動效率,改善勞動條件的必備機械。
運行條件
環境溫度:-20℃~+40℃
工作制度:中級JC25%
重級:JC40%
當中級工作制度電動葫蘆的起重量降低30%時,即為重級工作制度JC40%的電動葫蘆。
重級工作制度JC40%的電動葫蘆是用在工作比較繁重,負載經常在額定值或要求安全系數較高的情況下。
電動葫蘆結構減速器:采用三級定軸斜齒輪轉動機構,齒輪和齒輪軸用經過熱處理的合金鋼制成,箱體,箱蓋由鑄鐵制成,裝配嚴密,密封良好。減速器自成一個部件,裝卸極為方便。
控制箱:采用能在緊急情況下切斷主電路,并帶有上下行程保護斷火限位器的裝置。確保了電動葫蘆的安全運行。電器元件壽命長,使用可靠。
使用維護1.新安裝或經拆檢后安裝的電動葫蘆,首先應進行空車試運轉數次。但未安裝完畢前,切忌通電試轉。
2.正常使用前應進行以額定負荷125%,起升離地面約100毫米,10分鐘的靜負荷試驗,檢查是否正常。
3.動負荷試驗是以額定負荷重量,作反復升降與左右移動試驗,試驗后檢查其機械傳動部分,電器部分和連接部分是否正常可靠。
4.在使用中,禁止在不允許的環境下,及超過額定負荷和每小時額定合閘次數(120次)情況下使用。
5.安裝調試和維護時,必須嚴格檢查限位裝置是否靈活可靠,當吊鉤升至上極限位置時,吊鉤外殼到卷筒外殼之距離必須大于50mm(10t,16t,20t必須大于120mm)。當吊鉤降至下極限位置時,應保證卷筒上鋼絲繩安全圈,有效安全圈必須在2圈以上。
6. 不允許同時按下兩個使電動葫蘆按相反方向運動的手電門按鈕。
7. 工作完畢后必須把電源的總閘拉開,切斷電源。
8.電動葫蘆應由專人操縱,操縱者應充分掌握安全操作規程,嚴禁歪拉斜吊。
9.在使用中必須由專門人員定期對電動葫蘆進行檢查,發現故障及時采取措施,并仔細加以記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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