旋臂起重機自重輕,工作級別高,是一種方便的小型起重設備。采用沖壓鋼構殼體,輕巧而堅固;高強度安全吊鉤,承受意外超負荷沖擊不會發生斷裂,超重時只會逐漸變形不會使重物直接滑落,而造成人員傷亡,安全性能高。
懸臂吊制動裝置分為制動器和停止器兩種。停止器只能使軸單方向自由旋轉,且不能吸收動能,只可支持物品靜止不動。起重機的工作機構一般情況下都應裝設制動器,只有在以下情況,才可以不裝制動器:1、機構是由作直線運動的油缸驅動,鎖閉油路能靠地止動機構。2、橋式起重機的手動運行機構,且不受風力或坡道分力作用。
制動器是旋臂吊重要的安全部件,具備阻止懸吊物件下落、實現停車等功能,只有完好的制動器對起重機運行的準確性和安全生產才能有保證。
在起重機作業中制動器會出現制動力不足、制動器突然失靈,制動輪溫度過高與制動墊片冒煙、制動臂張不開等機械故障。
造成這些機械故障的原因分析如下:
1、制動帶或制動輪磨損過大;制動帶有小塊的局部脫落;主彈簧調得過松;制動帶與制動輪間有油垢;活動鉸鏈外有卡滯的地方或有磨損過大的零件;鎖緊螺母松動整拉桿松脫;液壓推桿松閘器的葉輪旋轉不靈活;
2、制動墊片嚴重或大片脫落,或長行程電磁鐵被卡住,主彈簧失效,或制動器的主要部件損壞;
3、制動器與墊片間的間隙調的過大或過??;
4、鉸鏈有卡死的地方或制動力矩調得過大,或液壓推桿松閘器油缸中缺油及混有空氣,或液壓推桿松閘使用的油脂不符合要求,或制動片與制動輪間有污垢。
預防措施 定期對制動器進行檢查、維護,起升機構的制動器必須每班一次,運行機構的制動器要每天一次,主要檢查以下內容:
1、鉸鏈處有無卡滯及磨損情況,各緊固處有無松勁;
2、各活動件的動作是否正常;
3、液壓系統是否正常;
4、制動輪與制動帶間磨損是否正常、是否清潔。
根據檢查的情況來確定制動器是否正常,堅決杜絕帶病運行,同時對制動器要定期進行潤滑和保養。為了保證起重機的安全運行,制動器必須經常進行調整,從而保證相應機構的工作要求。
1 禁止超負荷起重。
2 工作時,起重劈下嚴禁站人。
3 禁止拖拉重物(即當所吊重物未離開地面時,不得按動回車和水平運動按鈕)
4 本機在室外使用時,需加裝可靠的防雨措施。
5 本機工作溫度為—25℃—+40℃,濕度≤85%。
6 禁止吊運熔化金屬,有毒、、物品。
7 使用前要檢查各聯接部位是否聯結牢固,裝配是否符合要求,電源是否符合規定,電路是否正確,制動器、限位裝置是否靈敏可靠,導繩器排繩是否順利,運行小車是否跑偏,車輪踏面與導軌是否接觸良好等,一旦發現問題要及時糾正。 8 操作者要經崗位培訓,持證上崗。
9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應進行操作:
(1)超載或物體重量不清,斜拉、斜吊物品等。
(2)電動葫蘆有影響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損傷,如制動器、限位器失靈,吊鉤螺母、防松裝置損壞,鋼絲繩損傷達到報廢標準等。
(3)捆綁吊掛不牢或不平衡而可能滑動。重物棱角處與鋼絲繩之間未加襯墊等。
(4)作業地點昏暗,無法看清場地和被吊物。
10 不得利用限位器停車,不得布吊起重物時調整制動器、進行檢查和維修。 11 重物接近或達到額定載荷時,應先作小高度短行程試吊再以小高度吊運。 12 卷筒上的鋼絲繩必須保留3圈以上安全圈。
13 不得拆該電動葫蘆的安全裝置。
14 使用中如有異常響聲,應遵循先停車,后檢查,排除故障后再開車的程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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